question-icon 农村小产权房能否过户,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的?

我家在农村,最近看中了一处小产权房,想着以后可能会有居住或者转手的需求,所以特别想知道这种小产权房能不能像正常房子一样过户。另外,从法律角度看,它到底是怎么被认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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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农村小产权房不能过户,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来讲,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小产权房无法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在法律认定方面,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予登记。如果签订了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其合同效力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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