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怎样的?
我在经营一家商场,想了解在法律上,我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对进入商场的顾客负有哪些安全保障义务呢?比如场地设施方面、突发情况处理方面等等,具体的法律要求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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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其在经营公共场所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进入该场所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一义务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丰富的内涵。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设施设备方面,公共场所经营者要确保场所内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比如商场的电梯,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出现故障导致顾客受伤。餐厅的桌椅要牢固,地面不能有湿滑、凸起等容易使人摔倒的情况。这就像我们自己家里的东西要保证安全可用一样,公共场所经营者也要对场所内的设施负责。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和引导。例如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如施工区域、水深危险的泳池边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如火灾、地震等,要有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应急设施,像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以便顾客能及时安全地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