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售后公房买卖是否需要同住人签字?

我家有套售后公房,现在打算卖掉。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卖这套房子需不需要同住人签字。我担心没让同住人签字会导致买卖出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免得后续有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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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公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售后公房买卖是否需要同住人签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售后公房的概念。售后公房,指的是原本属于公有住房,经过房改后由承租人或居住人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从而取得房屋产权的房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售后公房的产权性质已转变为私有产权。一般而言,房屋的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从所有权的基本权能出发,产权人似乎有权单独进行房屋买卖。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售后公房的买卖可能会受到同住人权益的影响。如果同住人在该房屋中有居住权益,且这种权益是基于政策、福利等因素所赋予的,那么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就需要谨慎处理。例如,若同住人长期居住在该房屋内,且他处无房,其居住权益就应当得到保障。虽然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在行使处分权时,不能侵犯同住人的合法居住权益。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上海在售后公房相关政策和规定方面有较为详细的规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售后公房买卖过程中,如果同住人对房屋存在合法的居住权益,那么产权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保障同住人的知情权和相关权益。如果未取得同住人同意就擅自出售房屋,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同住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综上所述,售后公房买卖不一定必须要同住人签字,但需要充分考虑同住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进行售后公房买卖时,产权人最好与同住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同住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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