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免税的商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我是做商品生产销售的,自己生产了一些属于免税范畴的商品并进行销售。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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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概念。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要根据销售额和税率算出应该交给国家的那部分增值税。 对于销售自产免税商品是否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答案是不需要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里所说的免税,就意味着销售这些自产的免税商品时,不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打个比方,如果您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种植的蔬菜,这就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也就不存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问题。再比如,企业生产并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同样依据规定是免税的,无需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只要您销售的自产商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免税范围,就不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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