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与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与法律效力。 首先,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额度范围内行使撤销权。例如,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乙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价值20万元的汽车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丙。此时,甲行使撤销权只能针对与自己10万元债权相当的部分权益,而不能对整个汽车转让行为都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撤销权的范围是与债权人的债权大小相匹配的,不能超出债权额度进行无限扩张。 其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比如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就相当于这个转让行为从来没有发生过,财产的所有权应当恢复到转让前的状态。债务人不能再以该转让行为对抗债权人。 对于受益人或受让人来说,如果其是无偿取得财产的,那么其应当返还所取得的财产;如果是有偿取得财产的,在其取得财产时明知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也应当返还财产。例如,丙在知道乙转让汽车是为了逃避对甲的债务的情况下,即使丙支付了一定的价款,也应当返还汽车。 对于债权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并且,债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后,这些财产就成为所有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财产,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而是和其他债权人一起按债权比例受偿。 总之,债权人撤销权是保障债权实现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行使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