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人,还有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比如我作为孙子辈,有没有继承权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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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首先,关于法定继承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法定继承的顺序非常重要。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世,那么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不能参与继承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机会继承遗产。 对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一般情况下不在法定继承的第一、二顺序范围内。但是在特定情形下,比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鼓励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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