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违约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签了一份合同,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我想知道我能要求对方赔偿哪些损失,赔偿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的界限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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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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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损害赔偿。下面来详细说说合同违约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首先是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的是因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受损方直接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比如说,在买卖合同里,卖方违约不交付货物,买方为了准备接收货物而支付的仓储费用、运输费用等,这些都是直接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里面提到的“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就包含了直接损失。其次是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也叫做可得利益损失,它是指合同如果能够正常履行,受损方本来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因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没有得到。例如,在一个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方违约没有按时交付加工好的产品,导致定作方无法将产品按时投入市场销售,从而损失了预期的利润,这就是间接损失。不过,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是有一定限制的。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间接损失,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也就是说,不能让违约方对一些过于遥远、难以预见的损失负责。另外,受损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受损方没有采取合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的损失,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租客知道后,就应该及时寻找新的房屋,而不能放任自己继续产生不必要的租金损失。总之,合同违约解除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制。受损方在主张赔偿时,要依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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