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我想搞清楚刑法的效力范围。平时听说刑法有很多效力方面的规定,但不太明白具体包括啥。是时间上有规定,还是对人、对地域有规定呢?我就想了解下刑法效力范围具体涵盖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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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效力范围,也被叫做刑法的适用范围,它明确了刑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哪些人能够发挥作用。它主要包含两个大的方面,也就是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指的是刑法在哪些地域、对哪些人可以适用。它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个是属地原则,就是说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这里的领域涵盖了领陆、领水和领空。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和航空器,也被视为我国领域的延伸。比如,在我国注册的飞机上发生犯罪行为,就适用我国刑法。第二个是属人原则,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不过,如果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第三个是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最后是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刑法的时间效力,指的是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关于生效时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失效时间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立法机关明确宣布废止,另一种是自然失效,也就是新法施行后代替了同类内容的旧法。而刑法的溯及力,我国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旧法,但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适用新法。比如,某个行为在旧法中是犯罪,但在新法中不是犯罪,那么就适用新法,不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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