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可以在哪些范围内使用?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是经过有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简单来说,就是在市场上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 从使用范围来看,首先在商品或服务本身的使用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比如一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饮料品牌,就可以在其生产的各类饮料产品上使用该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驰名商标作为一种特殊的商标,其所有人当然有权在核定范围内使用。 在广告宣传方面,驰名商标也可以使用。不过,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是为了避免企业过度利用驰名商标进行商业炒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但驰名商标可以在合理的、非商业炒作性质的宣传中提及,比如在介绍企业历史、品牌发展等方面,以客观地展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跨类保护方面,驰名商标具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当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例如,一个驰名的化妆品商标,如果有其他企业想在食品类别上使用类似的商标,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这体现了驰名商标在更大范围内的使用保护权益,即可以阻止他人在不合理的范围内使用类似标识,保障自身品牌的独特性和市场价值。 此外,在商标维权等法律程序中,驰名商标的认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发生商标侵权纠纷,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主张权利时,其驰名商标的地位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帮助其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法院可能会根据驰名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作出更有利于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判决。总之,驰名商标的使用范围虽然有一定规范,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能为商标所有人带来诸多权益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