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两头报销吗?
我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钱,参加了老家的城乡居民医保,单位这边又给交了职工医保,我想问问能不能两边都报销,这样能多报点钱减轻点负担,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允不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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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是否可以两头报销,需要从医保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医保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这些医保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获得必要的医疗费用补偿,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本质上来说,医保是一种补偿性质的保险,它遵循的是“补偿原则”,也就是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不会让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明确指出,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同时参加了两种医保,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不能在两边都进行报销。 比如,你先在职工医保这边报销了一部分费用,剩余未报销的部分也不能再拿到城乡居民医保那边去报销。因为医保报销是按照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来计算的,不会因为你参加了多份医保就给予重复补偿。否则,就违背了医保制度的初衷和补偿原则。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可以相互补充报销的。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它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不冲突。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你可以将剩余未报销的部分拿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报销。但这和同时在两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是不同的概念。总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不允许两头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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