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借的钱,或者为了家庭生活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肯定是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向别人借了钱,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要偿还的。这体现了“共债共签”的原则,强调了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共同认可。 其次,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包括维持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开销。比如一方为了给家里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上学交学费等借的钱,这些都属于为了家庭日常所需,就算只有一方出面借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共同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而且这个投资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双方没有共同参与,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不能算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就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投资赚的钱用于了家庭购买房产等,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