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于上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确定。 首先,该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而依申请公开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在主动公开方面,上犹政府需要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来说,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可能会根据信息的性质和情况,作出予以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等不同的处理决定。同时,如果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可能不会被公开。此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之,了解上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助于公众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参与社会治理和监督政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