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在税务行政领域,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上述侵犯纳税人人身权的行为,纳税人就有权申请行政赔偿。比如,税务人员在调查过程中非法拘禁纳税人,限制其人身自由,纳税人就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其次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在税务方面,例如税务机关违法多征税款,或者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纳税人都可以要求赔偿。如果税务机关错误地对纳税人的企业账户进行冻结,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产生了经济损失,纳税人就有权就这部分损失申请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也存在一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纳税人自己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导致税务机关作出错误的征税决定,这种情况下国家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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