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也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范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是只要工作时受伤就算,还是有其他的条件呢?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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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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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范围是指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这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范围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上班的时间段和公司规定的工作区域内,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伤,比如办公室职员在办公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伤,工厂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工人在上班前对机器进行预热调试,下班后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等过程中受伤,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工作中为了维护秩序被他人暴力伤害,就符合这种情况。患职业病的。如果劳动者因为长期从事特定工作,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患上了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销售人员出差谈业务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或者在外出工作过程中失踪。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比如在上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了,经过交警认定,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为了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而受伤,也会被视同为工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类职工在单位旧伤复发时,也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存在这些情况,即使是在工作中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工伤认定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工伤问题时,应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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