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准予离婚吗?

我之前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在我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很没底,不知道第二次法院一般会不会准予离婚。我和对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第一次没判离是因为一些证据方面的问题,想问问法律上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准予的可能性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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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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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一方认为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却在第一次诉讼中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被准予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表明,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对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虽然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概率相对较高,但并非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满足分居满一年这个条件,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准予。 然而,如果不满足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依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比如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的相处情况,是否还有交流、是否有和好的迹象等。同时,双方在法庭上的陈述、提供的证据等也会影响法院的判断。 如果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一方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如对方存在新的严重过错行为、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等,法院会结合这些情况进行审理。相反,如果没有新的有力证据,且无法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也可能依然判决不准离婚。 综上所述,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就会准予离婚。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建议在第二次起诉时,尽可能收集充分的证据,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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