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流程,其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买套二手房,对过户的具体操作流程不太清楚,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想详细了解下每个步骤该怎么做,以及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具体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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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的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由买方交付首付款。这份合同是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接着,买卖双方要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同时到相关税务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这一步是确保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税费的缴纳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然后,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在确认完税之后领取过户回执。 最后,等待相关部门完成登记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过户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这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完成标准和登记机构的发证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此规定强调了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基本原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该条款对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的登记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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