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先同居后结婚,继子有赡养义务吗?
我二婚时先和现在的丈夫同居了几年,之后才办理结婚登记。他有个儿子,也就是我的继子。现在我们年纪大了,想了解下这种先同居后结婚的情况,继子对我有没有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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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赡养义务的法律概念。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通常建立在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基础之上。简单来说,如果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对其进行了抚养和教育,那么等继父母年老需要赡养时,继子女就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表明,只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才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 回到你提到的情况,二婚先同居后结婚,判断继子是否有赡养义务,关键在于你和继子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在同居期间以及结婚之后,你对继子进行了抚养教育,比如为他提供生活费用、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供他上学等,那么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等你年老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继子就有赡养你的义务。 然而,如果在同居和结婚期间,你并没有对继子进行抚养教育,比如继子一直由其亲生母亲抚养,或者有其他抚养人,那么通常就不能认定你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一般没有赡养你的法定义务。不过,从道德层面来讲,继子也可以基于情感等因素对继父母进行一定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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