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卖人违约承担违约金后还需赔偿房屋涨价的损失吗?

我之前和一个卖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结果卖家违约不想卖了,愿意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现在房价涨了不少,我要是再买类似的房子得多花很多钱。我想知道,他付了违约金后,还需要赔偿我房屋涨价的这部分损失吗?
展开 view-more
  • #房屋买卖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买卖中,出卖人违约承担违约金后是否还应当赔偿房屋涨价的损失,这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基本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它的作用主要是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和对守约方进行补偿。而损失赔偿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违约不履行合同,导致买受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房屋。而在此期间房屋价格上涨,买受人如果要再购买类似的房屋,就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这中间的差价就是买受人的损失。这种损失属于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 虽然出卖人已经承担了违约金,但违约金并不一定能完全弥补买受人的实际损失。如果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所以,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额,以弥补房屋涨价的损失。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买受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涨价的具体情况,比如同一地段、相似户型房屋的市场价格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综上所述,出卖人违约承担违约金后,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涨价的损失,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这部分损失。这既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原则,保障了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