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从犯只是打工的会怎么判?
我在一家赌场打工,就是负责简单的杂活,后来赌场被查,我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从犯。我就只是个打工的,也没拿到多少好处,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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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于开设赌场罪中的从犯,是指在开设赌场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只是在赌场打工,没有参与赌场的主要决策和管理,只是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从犯。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其在犯罪中实际起到的作用大小,如果作用非常小,可能会从轻处罚。其次会看其参与犯罪的时间长短,参与时间短的,相对来说情节会轻一些。另外,获利情况也是重要考量因素,获利少的处罚可能也会相对轻。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更轻微,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但如果虽然是打工者,但对赌场的运营起到了较为关键的辅助作用,如负责管理账目等,量刑可能会相对重一些,但也会比主犯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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