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该怎么判刑?
我前段时间因为不懂法, 收购了几只野生动物,后来才知道这可能涉嫌犯罪。我很害怕,想了解下一般情况下,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会怎么判刑,我这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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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判刑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相关概念。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指的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金钱等财物为交换,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既遂则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达到了犯罪的预期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需要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收购的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是否造成野生动物死亡等因素都会影响情节的认定。例如,收购数量较多、涉及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也可能会从轻、减 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总之,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的。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