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2周岁故意伤害会怎么判?
我孩子还没满12周岁,跟别的小孩起冲突后动手了,把对方打伤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会不会判刑啊?我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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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在刑事责任判定上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便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通常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是因为法律考虑到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认知和心理发展上尚未成熟,缺乏对自己行为的完全辨认和控制能力。 不过,虽然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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