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久?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话,这个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是固定的,还是有不同的区间范围?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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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让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待在监狱等特定地方,接受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最短是六个月,最长是十五年。 这里提到的第五十条,是关于死缓变更的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第六十九条是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当一个人犯了多个罪,要对他进行数罪并罚时,如果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所以,有期徒刑的期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量刑情节以及是否涉及数罪并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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