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共同诈骗从犯如何量刑?
我参与了一个诈骗团伙,在里面是从犯。我知道诈骗是违法的,现在很害怕会受到严重处罚。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团伙共同诈骗里的从犯是怎么量刑的,会不会比主犯判得轻很多,有哪些因素会影响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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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团伙共同诈骗中的从犯量刑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解释一下从犯的概念,从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比如在诈骗团伙里,有的人只是帮忙打打下手、传递消息,没有直接实施主要的诈骗行为,这种人就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关于诈骗罪的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团伙共同诈骗从犯的量刑,会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一方面是诈骗的金额,这是判断量刑区间的重要依据。比如诈骗金额较小,可能就在三年以下这个量刑幅度内考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数额巨大,原本主犯可能判三到十年,但从犯可能就在这个幅度内从轻处罚。另一方面是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如果只是偶尔参与、作用非常小,有可能会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如果虽然是从犯,但参与程度较高,那从轻的幅度可能就相对小一些。此外,从犯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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