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实施强奸会怎么判刑?
我有个朋友(此处修改为“我”)一时糊涂,开始做准备实施强奸的行为,但还没真正去做就被发现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想了解一下准备实施强奸在法律上是如何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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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实施强奸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就好比为了实施强奸,准备迷药、绳索等作案工具,或者提前去踩点、观察被害人的生活规律等,这些都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对于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所以,对于准备实施强奸的人,在判刑时会比照上述强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预备的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其他从轻或从重情节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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