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破产清算罪的量刑是多少?
我公司最近申请破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有人隐匿了公司的部分资产,妨碍了正常的清算工作。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如果构成妨碍破产清算罪,会受到怎样的量刑处罚?
展开


妨碍破产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的“隐匿财产”,就是指将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货物等财产全部或部分予以隐瞒、转移、藏匿。“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是指故意采取隐瞒或者欺骗等方法,对资产负债或者财产清单进行虚报,以达到逃避公司、企业债务的目的。“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是指在清算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在清偿债务之前就分配公司、企业的财产。 只有当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时,才构成此罪。这里的“严重损害”,一般是指给债权人或者其他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回大部分债权,或者使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