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网络数据是怎么判刑的?


在法律上,盗窃网络数据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不同罪名有不同的判刑标准。 首先,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如果盗窃的网络数据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就可能适用此罪。比如,窃取大量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用于非法获利,就可能构成该罪。 其次,可能涉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盗窃的网络数据是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且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就可能触犯此罪。例如,通过网络攻击手段窃取公司内部系统中的商业数据等。 另外,如果盗窃的网络数据涉及商业秘密,还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这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比如,窃取企业的研发成果、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数据,就可能构成该罪。总之,具体的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涉及的罪名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