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主犯和次犯怎么判?
我参与了一个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事,我感觉自己起的作用没那么 大,应该算次犯。但不太清楚在法律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主犯和次犯分别会怎么判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罚标准和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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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中,主犯和次犯的判刑是有区别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简单来说,就是商家把质量不好、不符合标准甚至是假货当成合格商品卖出去,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主犯,一般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比如组织、策划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或者在整个销售过程中起到关键推动作用的人。他们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根据销售金额等情节来进行量刑。而次犯,也就是从犯,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次犯的判刑通常会比主犯轻。具体轻多少,要根据次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大小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断。例如,同样是销售金额二十万元的案件,主犯可能会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而次犯可能会在这个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可能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主犯和次犯的判刑,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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