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从犯是如何量刑的?
我朋友参与了一起污染环境的案子,他不是主谋,就是跟着做了些辅助工作。现在案子到了量刑阶段,我很担心他会被判得很重。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污染环境罪的从犯一般是怎么量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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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污染环境罪从犯的量刑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这里说的“严重污染环境”,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具体的情形列举,比如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等情况。 对于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在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里,如果某人被认定为从犯,那在量刑的时候,会和主犯有所区别。 从司法实践来看,污染环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与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从轻、减轻的幅度。如果从犯参与程度较低,所起作用较小,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短的刑期,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要是犯罪情节本身比较轻微,从犯还有可能被免除处罚。不过,具体的量刑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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