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二百零五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刑法二百零五条具体规定了什么罪名,以及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这一条在实际法律判决中是如何应用的,不同情节下会有怎样不同的量刑。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情节严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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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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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个罪名以及它的量刑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罪名所涉及的概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真实的交易,却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也是类似,通过虚假手段开具这类发票,从而达到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目的。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量刑标准如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一般适用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的情况。比如,虚开的税款在一定金额以下,可能就会按照这个标准量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和“严重情节”,法律有相关的司法解释。通常来说,虚开的税款达到一定数额,或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就会适用这个量刑幅度。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虚开的税款数额非常大,或者给国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时,就会面临这个较重的量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过,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取消了死刑的规定。 总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我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这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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