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一些涉及珍贵文物流失的事件,不清楚相关工作人员在怎样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以及具体会面临怎样的量刑。想详细了解该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判定因素等方面内容。
展开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其量刑标准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例如,负责文物保管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无故离岗,导致珍贵文物无人看管而流失,这就可能构成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而“后果严重”是构成此罪的重要条件。比如,造成多件珍贵文物流失,或者流失的珍贵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等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后果严重。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该条文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