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单位为了不正当的好处去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钱或者其他好处,而且这种行为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标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行贿的数额大小,如果行贿数额较大,那肯定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还有行贿的目的和造成的后果,如果是为了谋取重大非法利益,或者因为行贿导致了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指在单位行贿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领导,比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是指直接实施单位行贿行为的人员,像具体去送钱或者办理行贿相关事宜的员工。 而如果单位行贿后,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了,那就不能再按照单位行贿罪来处理,而是要依照行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行贿罪的量刑相对单位行贿罪更为严格,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