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走极端但已分居四年多,能起诉离婚吗?
我和对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四年多了,可对方情绪很极端。我实在不想和对方过下去了,想问下这种情况我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展开


首先,起诉离婚是每个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也就是说,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您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您提到已经和对方分居四年多,如果能证明这四年多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么这会是一个很有力的离婚理由。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贯穿于离婚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调解和好,那婚姻关系继续维持;如果调解离婚,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同时,关于对方走极端这种情况,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对方有威胁、恐吓等危害您人身安全的行为,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根据您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作出裁定,以保护您的人身安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