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性骚扰导致离婚该怎么办理?

我遭受了配偶的性骚扰,实在无法忍受想离婚。但我不知道该走怎样的流程,是协议离婚好,还是诉讼离婚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该注意些什么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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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性骚扰导致想要离婚时,有两种常见的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具体的流程是,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因性骚扰导致离婚的诉讼中,遭受性骚扰的一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存在性骚扰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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