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偷盗案金额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陕西这边,最近听说有一起偷盗案件。我想知道在陕西,不同的偷盗金额对应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比如偷了几千块和偷了几万块分别会怎么判,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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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对于偷盗案件也就是盗窃罪的量刑,是依据盗窃金额等情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的。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该解释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陕西,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四万元以上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犯罪数额每增加四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并且,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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