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7级赔偿金额是多少?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山东,7级工伤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山东为例,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还有,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都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所以,要准确计算山东7级工伤的赔偿金额,需要知道本人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具体数据,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