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票据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 有人好像用票据骗了我一笔钱,我怀疑涉及票据诈骗。我想知道在山东,达到多少金额算票据诈骗罪里的数额巨大啊?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标准,好判断下一步该怎么做,也看看能不能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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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关于票据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有相应明确规定。
首先要明白票据诈骗罪,简单说就是通过票据这种金融工具来骗别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比如有人用假的支票、汇票等去骗钱,就可能构成票据诈骗。
按照相关规定,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当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时,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和处罚,就是基于这样的规定来判定和处罚票据诈骗行为。如果遇到票据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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