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海贝岭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对上海贝岭的破产清算程序很感兴趣,想知道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是如何推进的,每一步都有什么要求和规定,涉及哪些法律流程和环节,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弄清楚。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清算是企业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主导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对于上海贝岭这类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首先是破产申请的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说,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其债权人,在符合相应条件时,都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审查。依据《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就意味着破产程序正式启动。 接着会进入指定管理人的阶段。《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就像是破产企业的“管家”,要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多项重要工作。 然后是债权申报。根据《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自己的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之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它在破产程序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依据《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等多项职权。 在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评估后,就要进行财产分配。《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是破产程序的终结。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之后,管理人还需要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总之,上海贝岭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法律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