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我在上海,现在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个孩子。我想了解下,在上海这种地方,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是怎么确定这个金额的呢,有没有相关的标准和依据?
展开


在上海市,父母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要依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这意味着要考虑孩子日常的吃穿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同时也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以及上海当地的物价等生活成本。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如果一方月收入是1万元,那么按照这个比例,每月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左右。这里的月总收入,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等固定性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一些季节性工作、自由职业等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就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此外,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包括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一方收入极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在确定抚养费时,父母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且,抚养费的数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孩子的实际需要增加、当地生活水平提高等,子女可以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