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房预订协议有哪些范本?

我打算在上海买套商品房,听说在正式签购房合同前得先签预订协议。但我不太清楚这个预订协议该怎么写,里面要包含哪些内容。想了解下上海市有没有标准的商品房预订协议范本可以参考,让我心里有个底,避免后续出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上海进行商品房预订时,一份规范的预订协议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上海市商品房预订协议范本可能包含的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协议双方信息是基础。要明确预订方(购房者)和出售方(开发商)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这就好比一场交易,得先知道和谁在打交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预订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明确双方身份信息是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接着是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协议中要详细描述所预订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如坐落位置、幢号、室号、建筑面积等。这就像给房子一个“身份证”,让购房者清楚自己预订的是哪套房子。《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预订协议并非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对房屋基本情况的明确约定,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基础。


然后是预订金的相关约定。预订金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退还条件等都需要在协议中明确。一般来说,购房者支付预订金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享有优先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预订金可以抵作房价款;如果因出售方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出售方应双倍返还预订金;如果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放弃购房,预订金可能不予退还。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协议中还应明确预订的期限。即购房者需要在多长时间内与出售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为了促使双方及时完成交易,避免长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超过预订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能会发生变化。


最后,违约责任也是协议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明确双方在违反协议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有助于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比如,如果出售方擅自将预订的房屋卖给他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购房者未按时支付预订金或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上海市商品房预订协议范本示例:


《上海市商品房预订协议》


甲方(出售方):

名称:[开发商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乙方(预订方):

姓名:[购房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号码]

地址:[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鉴于乙方有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的意向,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预订甲方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房基本情况

1. 该商品房坐落于上海市[具体区域][路名][幢号][室号]。

2. 该商品房建筑面积约为[X]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二、预订金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预订金人民币[X]元整。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预订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 若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订金抵作房价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预订金;若因乙方原因放弃购房,预订金不予退还。


三、预订期限

乙方应在支付预订金之日起[X]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预订金双倍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预订金或未在预订期限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预订金[X]%的违约金。


五、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签订的预订协议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约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孩子满一岁了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配偶育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孩子,现在婚姻出现了一些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离婚,具体的离婚方式和条件有哪些,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自建房没有证明是不是违建呢?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自建房,但是没有相关证明。现在村里搞一些规划建设,我就担心这房子会被认定为违建然后被处理掉。我想知道像这种没有证明的自建房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违建,具体是怎么判断的。

在公司偷拿东西是否会被判刑?

我在公司上班,一时鬼迷心窍拿了公司一些物品。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在公司偷拿东西的行为会不会被判刑啊?很担心自己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想了解清楚具体情况。

谈恋爱被女方骗了很多钱是否能要回来?

我在谈恋爱期间,女方以各种理由问我要钱,前后加起来数额不少。现在我感觉自己是被骗了,想把这些钱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能不能行得通,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老年社保什么时候开始买合适?

我快到老年了,一直没买社保,现在有点着急。不知道老年社保什么时候开始买才合适,是现在赶紧买,还是再等等?买早了怕不划算,买晚了又怕保障不够。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和实际保障的角度,到底什么时候买最合适。

初级职称评定时参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我想评定初级职称,可我的社保参保出现了断交情况。我不太清楚这会不会对职称评定有影响,也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所以想问问大家,初级职称评定时参保断交到底有没有影响,有的话又是什么影响呢?

医保卡是否可以被冻结?

我最近听说有人的医保卡被冻结了,心里有点担心。我想了解下,在正常情况下,医保卡会不会被冻结呢?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冻结呀?我怕自己的医保卡也突然被冻结,影响看病买药。

交了钱但没享受的服务可以退吗?

我之前交了一笔钱用于某项服务,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去享受这个服务了。我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我交的这笔钱能不能退呢?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权利要求退款。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不经营了需要注销吗?

我之前办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每年也都按时年检。但现在不想继续经营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要去注销营业执照。不注销会有啥后果不?就想弄明白到底需不需要去办注销手续。

出轨离婚后抚养费一个月给多少钱?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他在婚姻里出轨了。现在要确定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一个月该给多少抚养费,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中固定资产是怎样规定的?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处理税务时对企业所得税里固定资产这部分不太清楚。比如固定资产怎么计税,哪些能算固定资产等,想了解下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不知道该如何把握。

晞字可以用于登记户口吗?

我打算给孩子上户口,想给他名字里用‘晞’字,但又不确定这个字能不能用于户口登记。我查了一些资料,也没得到明确的说法。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晞’字能用来登记户口吗?

户籍档案无曾用名记录该怎么办?

我发现自己的户籍档案里没有曾用名的记录,可我确实曾经用过这个名字,很多旧文件和资料上都是用的曾用名。现在因为一些事情需要证明曾用名的情况,没有记录就很麻烦。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办法能在户籍档案里加上曾用名记录呢?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的代办流程是怎样的?

我想搞个运输业务,得办道路运输许可证,但我自己没时间去跑流程。想了解下找代办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具体流程是啥,每个步骤要做些什么,会不会很麻烦,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人的生命健康权高于一切是由哪条法律规定的?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里有没有明确规定人的生命健康权高于一切,如果有的话,是哪条法律条文呢?我想弄明白这个,以后遇到涉及生命健康权的事儿心里也有个底。

去离婚时有人帮忙分割财产吗?

我打算去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懂,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想问问去离婚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帮我进行财产分割呢?是法院帮忙,还是有其他机构可以提供帮助?

婚前财产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配偶去?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准备去办理房产证。我不太确定这时候需不需要我的配偶一起去办理。毕竟这是我婚前买的房子,想问下从法律角度,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不需要配偶到场呢?

离婚补偿金收据需要保留吗?

我前段时间刚离婚,对方给了我一笔离婚补偿金,还开了收据。我不太确定这收据有没有必要留着,万一以后有啥问题,没这收据会不会很麻烦?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离婚补偿金收据到底需不需要保留呢?

职务侵占是否属于经济纠纷?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怀疑我有职务侵占行为,但我觉得这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我不太清楚职务侵占和经济纠纷的界限,想知道职务侵占到底属不属于经济纠纷呢?

公司冷处理是否可以仲裁?

我在公司遇到了问题,跟公司反映后,公司一直冷处理,不给出明确的回应和解决方案。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呢?我不太了解仲裁的适用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