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所需资料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前提。在上海,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和时间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下来是工伤认定的流程。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第三步是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第四步是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然后是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资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需如实填写职工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内容。(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这些材料是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诊断证明需详细说明受伤情况和诊断结果。此外,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等,以辅助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总之,在上海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及时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