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区诈骗金额达到多少会立案量刑?


在我国,关于诈骗罪的立案量刑问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地方规定来综合判断。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过,该法律条文并未明确“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该解释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就山西地区而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明确,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在山西地区,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五千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达到八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量刑会更重;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等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