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最近有其他股东打算转让他的股权。我听说股东在股权转让时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下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条件、行使方式以及有哪些限制,希望专业人士能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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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购买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是较为常见的情况。而优先购买权则是保障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优先购买权的概念。优先购买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的股东要对外转让他持有的股权时,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该股权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人合性,也就是保持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其一,必须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是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其二,要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主要包括股权转让的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也就是说,其他股东要按照出让股东与外部受让人达成的相同条件来购买股权。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是股东在接到出让股东的书面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决定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需要按照同等条件与出让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而,优先购买权也存在一些限制。比如,公司章程可以对优先购买权作出特别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和优先购买权有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执行。此外,如果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总之,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一项重要的股东权利,但它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股东在遇到股权转让相关问题时,应当仔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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