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有哪些暂行规定?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首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定义,简单来说,就是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或独自举办的企业。在沈阳市,这些企业的管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关于企业的设立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在沈阳市,首先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经过审核批准后,再进行注册登记等手续。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劳动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可以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企业在招聘职工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同时,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税务管理方面,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按照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种税款。不同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能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例如,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企业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外汇管理也是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企业的外汇收入可以保留现汇,也可以按照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企业的外汇支出,按照规定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最后,在企业终止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其他法定事由,可以终止经营。企业终止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偿还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结束后,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总之,沈阳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涵盖了企业从设立到运营再到终止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