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深圳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深圳工作时受了工伤,不知道这边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项目、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方便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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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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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深圳,工伤赔偿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是全国性的工伤保险基本法规,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则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深圳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城市,工伤赔偿执行该条例。 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一、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待遇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级别的伤残待遇。以五级至十级伤残为例: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深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工伤情形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遭遇工伤后,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履行相关义务,配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事宜。如果在工伤赔偿过程中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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