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侵权刑事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刑事标准在深圳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都适用我国统一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商标侵权涉及刑事犯罪的相关情况。 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而刑事标准则是判断这种侵权行为是否严重到构成犯罪的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有具体衡量标准的。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而“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等情况。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所以,在深圳,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判断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就要对照上述的标准来确定。如果侵权行为达到了刑事标准,就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