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短期临时用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我这边有一些短期的工作需要招人来做,时间大概就一两个月。我不太清楚这种短期临时用工的情况,需不需要和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呢?不签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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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工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短期临时用工是否要签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就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个“约定书”,保障着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不管是长期用工还是短期临时用工,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原则上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不过,对于短期临时用工,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短期临时用工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条件,那么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即便如此,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还是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短期临时用工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对于短期临时用工,用人单位要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来判断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确定用工形式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最好还是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既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能让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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