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直播签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在短视频平台直播签合同可能存在多方面的风险。首先,主体身份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风险。在直播环境下,确认合同相对方的真实身份并非易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电子合同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但在直播中,很难像传统签约那样面对面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可能出现冒用他人身份签订合同的情况,一旦对方违约或出现其他问题,难以找到真正的责任承担者。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性的风险也较为突出。直播具有实时性和互动性强的特点,在直播过程中,双方可能因为紧张、受到直播氛围影响等因素,不能充分、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意思表示不真实,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当事人的权益。 再者,证据留存和固定存在风险。短视频平台的直播内容可能存在被删除、丢失或无法完整保存的情况。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聊天记录、承诺等重要证据如果不能妥善留存,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能难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另外,网络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在直播签合同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个人信息和合同条款等数据传输,如果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可能会导致信息泄露,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同时,黑客攻击、网络故障等问题也可能干扰合同签订的正常流程,导致合同签订不完整或出现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