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诺内容需要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吗?

我向别人发出了一个要约,对方回复说同意,但对里面一些条款做了小修改,我不太确定这还算不算有效的承诺。我想知道承诺内容是不是必须和要约内容一模一样,不然就不成立承诺了吗?
展开 view-more
  • #要约承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承诺内容是否需要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要约和承诺的概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两个条件。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意味着,如果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那就不能算作原来要约的承诺了,而是一个新的要约。比如,你发出一个出售某品牌手机的要约,价格是5000元,对方回复同意购买,但价格要降到4500元,这就是对价格这一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对方的回复就构成了新要约。 不过,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非实质性变更通常是指对合同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一些修改,像对合同中的一些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对交货地点的细微调整等。例如,你要约中说交货时间是下周五上午10点,对方承诺说下周五上午10点半,这可能就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如果要约人没有及时反对,那么这个承诺依然有效,合同就按照承诺的内容来确定。 所以,承诺内容原则上要与要约内容一致,但对于非实质性变更,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承诺。在实际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准确判断承诺是否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