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是否应该公证?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签好了离婚协议。但不知道这个协议要不要去公证。不公证的话,怕以后有纠纷协议没效力;去公证又要花时间和钱。所以想问问,协议离婚到底应不应该公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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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经双方签字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就具有法律效力,并非必须要经过公证。 不过,公证也有其好处。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如果将来因离婚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法官采信。而且,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一些潜在的问题。 是否对协议离婚进行公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离婚双方对协议内容比较放心,且后续履行协议的过程比较顺利,不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情况复杂,或者担心对方日后不履行协议,那么进行公证可以增加协议的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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