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主动承担吗?
我和朋友一起做了个项目,结果出了问题,我们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我想知道,我必须要主动去承担责任吗,还是可以等别人来找我?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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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当出现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它并不要求责任人必须主动承担。当出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所有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个或几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人来说,如果主动承担责任,在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责任后,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但是,如果不主动承担责任,一旦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话,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的情况。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而且,拒不履行可能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所以,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主动承担连带责任,但从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和维护自身信用的角度出发,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并按照责任份额承担相应责任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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